一、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百色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百政办函〔2021〕6号)精神,加强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统称“双减”)工作的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凌云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
二、主要职责是什么?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县“双减”工作政策措施;研究审议我县“双减”工作重大事项;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有哪些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2.领导小组会议负责“双减”工作重大事项,会议议题由各成员单位提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组长要求研究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3.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同志主持,出席人员为:组长、副组长、各成员。根据会议议题,可以邀请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4.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出席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审定。
5.领导小组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材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并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6.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由组长审阅签发。会议纪要分送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主送各成员单位,抄送与会议议定事项有关的县级其他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
(二)专题研判制度。
领导小组加强对“双减”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各类安全维稳隐患研判,做出预警,及时处置,做好通报,防微杜渐。
(三)联合指导制度。
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联合工作组,赴相关乡(镇)督促、指导、检查工作。
(四)报告通报制度。
各成员单位应在每年年初制订工作计划,于年中和年终分别将计划完成情况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汇总各部门、各乡(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双减”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办法,推进“双减”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等,按程序报告县委、县政府。
四、有哪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双减”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参照凌云县有关“双减”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涉及本部门相关工作;积极研究制定“双减”相关配套政策;指导乡(镇)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参加领导小组各项会议、调研、督查活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双减”工作。
(二)代章发文。
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凌云县教育局代章。
(三)人员调整。
领导小组组长以外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或调整,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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